各科室:
根据内医学字[2012]3号文件通知,为做好2011年度医学会科学技术奖评选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医学科技人员自主创新的积极性,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医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现将申报2011年度自治区医学会科学技术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医院所有医学科技人员均可申报自治区医学会科学技术奖。
二、申报程序
申报材料经医院批准,盟医学会审核,并填写《内蒙古自治区医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汇总表》统一向医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委员会办公室报送。各申报科室及个人要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医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附件1)及《申报201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医学会科学技术奖的说明》(附件2)的要求,做好推荐申报工作。且所有填报的《内蒙古自治区医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附件3)均须有推荐部门的意见,并加盖推荐单位印章。
三、书面推荐材料要求
申报科室和申报人须认真阅读和填写《内蒙古自治区医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和《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医学会科学技术奖说明》。
申报材料一律使用A4纸打印,并将推荐书及相关材料装订成册,要求一式三份。且为了保证评审过程公平、公正进行,要求一份为原件,其余2份材料需用涂改液将课题完成单位名称、完成人姓名等信息覆盖。
四、申报日期
推荐材料及《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医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4)请于2012年7月30日前将报送科教科,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信箱:xamyylly@sina.com。
汇总表和直接申报的材料须一致,特别是项目名称、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应与《推荐书》相应栏目一致,不得空白或只填写一个主要完成人或主要完成单位。
五、其 他
1、《内蒙古自治区医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申报201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医学会科学技术奖说明》、《内蒙古自治区医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201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医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汇总表》等文件内容及空白表格均登陆兴安盟人民医院网站“科研教学”网页进行查询并下载,网址:http://www.xamyy.com。
2、申报项目需交评审费每项500元。各科室在申报项目的同时,须将评审费汇交至科教科,否则视为放弃申报。
3、联 系 人:丁晓霞
联系电话:8413672(内线86820)(办公室)
13451391911
此通知
请点击下载: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医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uploadfile/file/20150319/20150319093410_23642.doc
附件2:申报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医学会科学技术奖说明/uploadfile/file/20150319/20150319093425_53120.doc
附件3:内蒙古自治区医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uploadfile/file/20150319/20150319093437_42097.doc
附件4: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医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汇总表/uploadfile/file/20150319/20150319093447_30276.doc
科教科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