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兴安盟人民医院自备井井房建设与管道铺设连接项目
二、项目地点:乌兰浩特市罕山西街66号
三、预算金额:4.8万元(最终结算以第三方审计为准)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1、该项目需满足国家行业验收标准,主要包括(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路面拆除与恢复、绿化移植、新建井房(2米*3米*2.2米)、PE管DN75饮用水水管约220米、DN80铜阀、DN80止逆阀、饮用水钢管约25米(型号与原深水泵连接管相同)、检查井2座、工程所需辅料、人工、税费、垃圾清运等。具体工程量与内容需现场勘查,联系人:李国栋13948890153
2、严格按照院方要求进行施工。参照国家对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及验收规范的要求进行验收及质保;
3、施工期间不得影响医院正常诊疗;不得破坏其他设施设备,如有损坏必需按照医院要求进行恢复;
4、施工如需特殊工种必须持有特种作业证。施工期间出现安全生产事故,施工方承担全部责任。
5、按照约定日期时间进行施工,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
6、做好节水、节电工作;安全文明施工;工完场清。
报名时间:2023年9月20-2023年9月22日
报名地点:兴安盟人民医院门诊楼344办公室
联系人:赵伟 电话15048255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