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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静配中心地面进行改造的函
2023-10-17  |   2381   |       

静配中心地面改造项目


一、项目名称:静配中心地面改造项目

二、项目地点:乌兰浩特市

三、预算金额:6万元(最终结算以第三方审计为准)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静配中心地面改造项目满足国家行业验收标准,预算金额主要包括(包括但不限于)原有拆除安装原有踢脚线、自流平铺装、铺装同质透心PVC地板、材料费、运输安装、工时费、税费等。具体工程量清单需现场勘查(现场勘查联系人李国栋13948890153)。

1、项目范围为原有踢脚线拆除、PVC地板铺装完毕安装踢脚线、自流平铺装约约440平、不低于2.0mm厚度同质透心PVC地板铺装约440平、技术服务、五金辅料、垃圾清运、保洁等。严格按照院方要求进行施工。参照国家对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及验收规范的要求进行验收及质保;

2、施工期间不得破坏其他设施设备,如有损坏必需按照医院要求进行恢复;

3、施工如需特殊工种必须持有特种作业证。施工期间出现安全生产事故,施工方承担全部责任。

4、按照约定日期时间进行施工,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本工程质保。

6、做好节水、节电工作;安全文明施工;工完场清。

报名时间:20231017-20231019

报名地点:兴安盟人民医院门诊楼344办公室

联系人:赵伟 电话15048255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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