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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兴安盟人民医院行政监察工作安排
2015-03-24  |   4534   |       
 



按照全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及全盟卫生系统工作要求,结合全院工作实际,现将2012 年兴安盟人民医院行政监察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2年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确保完成医改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 年工作规划》的最后一年,我们要紧紧围绕盟卫生系统工作大局,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明党的纪律,把推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放在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的突出位置,找准职能定位,突出工作重点,强化监督检查,维护政令畅通,促进依法行政,推动科学发展,为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提供有力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医院切实加强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要全面推进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深化政务、院务公开工作,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以及民主生活会等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问责制、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积极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

()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要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项监督制度。认真执行拟提拔任用干部人选在党组(党委)讨论决定前书面征求纪检监察机构意见的制度和新任职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的监督。

()加强专项资金和项目的监督。医院要加强监督,严加防范。一是要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程序,对于符合条件的要实事求是,不能盲目的自由裁量运用,如出现违反程序办理,使资金使用上出现问题,定要严肃追究责任。二是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重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贪污、挪用、挤占问题发生,要查找薄弱环节,堵塞漏洞,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资金使用不出事,使其发挥最大的效益。

()加强行政管理,提高执行力和公信力。一是加强对行政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深化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行政许可审批权、评审权、执法权的监督,重点检查行政许可的实施和许可后的监管环节,坚决纠正“重审批、轻管理”等问题,对监管不力、玩忽职守的,要严肃追究责任。继续开展对行政执法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推动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二是积极推动建立岗位责任、首问负责、限时办结、服务承诺等管理制度,抓好行政效能投诉受理工作。认真总结经验,逐步完善行政问责的相关制度和措施,把严格责任追究与加强警示教育结合起来,真正收到“问责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

()强化医疗服务监管。医院要以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为抓手,以规范开方、用药、检查为重点,全面推行诊疗费用清单制和费用查询制,提高收费透明度。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和处方点评、处方公示制度,坚持医院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抗菌素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推行同级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制度,促进合理检查,降低患者就诊费用。

三、工作要求

(一)突出监督重点,切实有效规范权力运行。继续深入开展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工作,是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关键时刻,加强医院反腐倡廉建设和勤政建设的重大举措。要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全面落实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工作任务,加强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工作实效。一是加强对医院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加强对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确保中央关于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得到全面贯彻和落实;二是加强对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重点检查“三重一大”事项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及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监督;三是加强医院党政领导对医院管理和医院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考核,逐步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管理监督的科学体系;四是加强对重点科室和重点环节权力行使的监督。加强对干部人事权行使的监督。坚持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前征求同级纪委意见的制度,研究制定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监督制度,严格落实院党组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前书面征求驻院纪检组监察室意见的制度规定。    

(二)构建长效监督检查机制。医院要充分认识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构建长效监督检查工作机制。积极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增强做好工作责任感和自觉性,将监督检查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平时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一是要全面把握监督检查工作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掌握工作流程,注重规范性;抓住重点内容,增强针对性;运用科学方法,提高科学性。二是检查应采取多种形式,要进行检查预告,增强检查工作的透明度,接受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监督。要采取听取汇报、个别座谈、专项检查、查阅资料、实地察看、民主测评等方法和步骤,增强检查工作的实效性。三是要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深入调查研究,注重真抓实干,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全面。同时要积极创新监察方式方法,注意分析研究,善于总结经验,形成长效机制,保证监督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三)加大问责力度。要把行政问责作为推动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的重要手段,严肃处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贯彻政策措施不力、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特别是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要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要加强对典型案件的剖析,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举一反三,堵塞漏洞,提出完善体制机制、推进改革的对策建议。

(四)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医院要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领导干部滥用行政审批权、干部人事权、执法监督权谋取私利的案件,查处医药购销、基建工程中的商业贿赂案件,查处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违反政治纪律、宣传纪律和财经纪律的案件,查处财务和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法违纪案件。如发现违纪违法事件定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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