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医字〔2013〕23号
关于印发《兴安盟人民医院
“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
今年6月,是全国第十二个“安全生产月”。为全面贯彻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我院按照乌兰浩特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关部署,结合医院安全生产实际工作,制定《兴安盟人民医院“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安排落实本科室相关工作。并将活动总结与7月1日前报院办。
2013年5月20日
附件:《兴安盟人民医院“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兴安盟人民医院 2013年5月20日
附件:
兴安盟人民医院
“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6月,是全国第十二个“安全生产月”。为全面贯彻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我院按照乌兰浩特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关部署,结合医院安全生产实际工作,制定《兴安盟人民医院“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推动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坚持“三贴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三面向”(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职工)原则,以宣传上级安全生产相关文件为重点,进一步创新形式、方法和内容,切实增强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在重大决策部署,普及安全知识常识,弘扬安全文化,为切实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院安全生产形势率先实现根本好转提供强大精神动力、文化力量和舆论氛围。
二、活动时间
我院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统一部署,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定为6月1日-6月30日:
1.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6月3日-6月9日
2.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 6月9日
3. 安全文化周: 6月10日-6月16日
4.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6月17日-6月23日
三、组织机构
主 任:周振波
副主任:李志杰
成 员:戴志杰、于 勤、周 涛、赵汉平、蒋 卉、张 静、汪宝华、刘荣梅、尹为高、柯 研、曹玉才、庞静贤、鲍守燕、艾英峰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好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
6月3日至6月9日为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各科室要集中开展典型事故警示宣传和教育,举办事故案例教育展览,组织观看《职责》、《生产安全事故典型事例盘点(2013版)》等警示教育片,开展反思大讨论等警示教育活动,强化职工遵章守纪意识,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别人伤害。要通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吸取事故教训,讲解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二)开展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9日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相关科室要组织安排在医院门口、门诊大厅等人员密集场所悬挂“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横幅,设置公共宣传栏、宣传橱窗、宣传画廊,向公众、患者发送安全公益短信,在报纸、电视、广播、网站等主流媒体加大宣传报道力度,让全社会更多地了解、理解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对单位职工、就诊患者开展分类宣传,针对性宣传。
(三)开展好安全文化周活动。
6月10日至16日为安全文化周。相关科室要组织安排开展各类安全文化宣传、文艺演出、安全培训、法制教育等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传播安全文化,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推动平安医院创建活动。
(四)开展好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
6月17日至23日为应急预案演练周。相关科室要开展不同层级、形式多样的应急演练,加强应急基础建设,增强应急意识,掌握处置要点,提高科学施救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要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增强就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逃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要提高预案的严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开展好隐患排查整改活动。
相关科室要将隐患排查整改、打非治违等活动纳入常态化管理,定期排查、整改。要落实消防安全各项措施,重点加强对门诊、病房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单位锅炉房、电梯、集中供氧、配电间、供应室、高压氧舱等部位的消防安全检查。要加强毒麻药品以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相关管理制度,严密防范事故发生。有建设项目单位,要加大对在建项目的安全管理,加强对建筑设备、施工工地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安全检查,防止高空坠落、触电、物体打击、火灾和坍塌等事故的发生。要加强平安医院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医患关系管理,及时防范、化解和妥善处理各种医疗纠纷,切实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