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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视陪护须知
2015-03-20  |   16964   |       


探视须知

1.在您进入病区探视时,请自觉保持病室整洁肃静,请不要吸烟,随地吐痰,不要乱扔杂物,不要大声喧哗谈笑,也不要在病员床上坐或卧。

2.上午1100之前医生要查房并讨论病员的诊断和治疗,护士要做基础护理和治疗工作,请您在1100前不要进入病区。

3.病员住院期间需要安静休养,所以午休时间不要探视,晚19:00时(冬春季节)和2000时(夏秋季节)前离开病房,一次探视不超过2人。

4.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和学龄前儿童最好不要进入病室探视,因为住院病员和儿童的抵抗力低,您有可能将所患的疾病传染给住院病员或病员的疾病传染给儿童。

5.医院非常重视危重病员的救治,所以在探视、陪护上要求严格,此外,特殊科室(感染科、ICUCCU、血透室、母婴同室病房、烧伤病房)对病员的治疗环境、医疗安全和防护有特殊的规定,请您多加配合!

6.为了病员住院期间的安全和尽早康复,请您不要未经医护人员同意将病员带离病区。

陪护须知

1.如果您照看的病原病情需要陪护,护士长会发给您陪护证,请您随身携带,以方便出入,但不可以转借他人使用。

2.为了保持病员良好的休养环境,请您协助保持病房的整洁、床单元的整洁,不要与病员同床休息和挪用病员的被服。

3.请您多为病员考虑,不要在病房内吸烟、饮酒,大声喧哗,谈笑娱乐,也不要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4.请您爱护公共设施,注意节约水电,病室内严禁使用各类电器和酒精炉。

5.您可以及时向主治医生和护士反映或了解病员的病情,但不要随意进入医护办公室、治疗室,私自翻阅病例和有关护理记录,请您照顾病员的情绪,尽可能不谈有碍于病员康复的事情,在医护人员做诊断和治疗时,请您配合、听从安排。

6.您在陪护危重或不能自理的病员时,如果暂时有事,一定要告知值班护士,证得同意后方可离开,以保证病员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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