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医德医风 > 行风建设
兴安盟人民医院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查处医药购销和行医中不正之风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2015-03-24  |   17155   |       
 


 

根据卫生厅印发《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查处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不正之风专项工作方案》(内卫纪字2014 35 号)、盟卫生局印发《全盟卫生系统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查处医药购销和行医中不正之风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兴卫纪察字〔20143 号)文件要求,结合医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防控医疗卫生廉洁风险,巩固医疗卫生行业密切联系群众长效机制,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健康权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廉价的健康服务。

二、具体任务

1.以落实“九不准”为重点查处办医行医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认真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通知》要求: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不准开单提成,不准违规收费,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不准收受回扣,不准收受患者“红包”。

2.以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廉洁风险防控为重点治理与群众利益相互冲突问题。重点治理两个方面内容,一方面,对照《关于卫生系统干部防止利益冲突的若干规定》、《公立医疗机构管理权力廉洁风险防控规则》,加强决策、采购等执业行为的廉洁风险防控,推行医院总会计师制度,防止领导干部利益冲突。另一方面,对照《公立医疗机构服务廉洁风险防控规则》、《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规范》、《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规范院外处方药购买的管理,严肃查处借机开单提成的行为;加强诊疗、用药、检查、收费等执业行为的廉洁风险防控,防止执业人员与公共利益冲突。通过加强风险防控,铲除不正之风滋生土壤。

三、方法步骤

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查处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不正之风专项行动工作时间为20141月至20146月底,分四个阶段实施。

1.动员部署阶段(2014127日至129日)。

主要方法和任务:一是成立组织。兴安盟人民医院成立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查处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医院纪检监察室。二是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医院下发本方案,部署开展专项行动。

2.自查梳理阶段(2014130日至228日)。

主要方法和任务:科室要组织认真学习“九不准”等文件精神,让医院所有工作人员深刻了解“九不准”的内容要求,并对照“九不准”纪律规范认真开展自查,全员进行签字承诺医院将把此项工作纳入医德档案管理。承诺书内容至少包括以下5类:全体卫生人员行风建设“九不准”政策知晓与执行承诺书,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知晓与执行承诺书,领导干部执行防止利益冲突承诺书,领导班子成员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和报备制度承诺书,高风险岗位高风险环节人员廉洁承诺书。医院要向社会公开做出承诺,坚决执行有关规定,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严格内部管理,接受社会监督。

3.检查整改阶段(2014228日至429日)。

主要方法和任务:医院将对各科室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出现问题的科室发现的问题与不足,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整改落实。对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决予以纠正,做到立行立改;对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坚决予以查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存在的廉洁风险点按等级坚决予以防控,能够降低风险的必须坚决采取措施,存在利益冲突的严格整改和监管。

4.巩固总结阶段(2014430日至628日)。

主要方法和任务: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跟踪问效。把专项治理、规范服务、加强监督和完善规章制度紧密结合起来,完善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查处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建立廉洁风险防控制度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健康服务,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健康权益。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医院要把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查处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治理与群众利益冲突行为,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治“四风”的重要抓手,扎实开展此项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定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2.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医院要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各科室开展此项工作。各科室要依据本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抓好落实工作。纪检监察室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了解和掌握工作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3.查找问题、及时整改。医院要将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贯穿于监督检查的各个环节。坚决防止和纠正走过场、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等行为,努力做到发现问题准确、促进整改有力,确保专项活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附件1:兴安盟人民医院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查处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附件2:各类承诺书


附件1

 

兴安盟人民医院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查处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长:周振波(院党委书记、院长)

副组长:赵汉平(院纪检委书记)

  员:张丽娟、李志杰、戴志杰、于勤、周涛、哈斯巴根

司艳华、丁建奎、张静、蒋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纪检监察室

预约挂号
缴费
检验结果查询
病例复印
金牌护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