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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兴安盟人民医院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12-03  |   221   |       

关于兴安盟人民医院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

制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兴安盟人民医院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现向社会发出招标公告请各有经营资质企业报名参会。

一、基本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兴安盟人民医院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地点:兴安盟人民医院(乌兰浩特市罕山西街66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资金:49万元   

服务期限:2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本项目相应资质。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不允许存在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的行为。
5.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需求

1.根据《发改社会〔2024〕737号》文件。医疗卫生领域设备更新所需资金,由超长期国债、地方财政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筹措安排的要求,完成兴安盟人民医院项目清单中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资金申请报告编制服务工作。负责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协助开展阶段性过程稿评审和专题研讨、协助完成项目评审答辩、协助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工作;协助业主进行成果送审、报批、修订;根据业主要求及时提交各项咨询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机构且参与采购的业务要在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内,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承诺或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6.项目采用“基于成果的付费”原则,即仅在甲方基于乙方提交的最终成果成功立项获得批准后,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若某项目因任何原因未能成功立项,甲方无需承担任何支付责任,已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人力、调研、咨询成本)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7.项目前期费用最终执行以发改委批复为准,向乙方款项支付时间为甲方实际收到发改委项目费用之后。

8.项目清单及服务费预算金额



四、报名材料要求
1.目录清晰。
2.报名企业的企业资质。
3.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
4.公司简介、项目服务简介、企业征信证明、企业业绩(中标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响应招标要求、产品参数对照表、投标项目方案、产品数据等相关材料装订成册且密封,一正三副,加盖企业公章。
五、违规责任
如发生串标行为,串标公司三年内禁止再参加我院任何招投标项目。串标法律依据与责任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六、公告期限及响应文件提交
2025年12月03日—2025年12月09日
七、报名地点
兴安盟人民医院门诊楼343办公室

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13654828875

八、开标地点及开标方式

地点:兴安盟人民医院门诊楼301会议室

方式:现场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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